【依法查处】依法依规严打,疫期法外 “零容忍”
01PART卓资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连续破获2起盗窃案和1起贩卖
毒品案
2020年2月9号,卓资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巴音锡勒镇巴音村罗某的玉米被盗,称价值3500元。刑警大队赶往现场,通过2天的调研摸排,将用于盗窃的农用三轮车在一偏僻的山沟中找到。按“以车找人”的方式将犯罪嫌疑人贾某抓捕归案,并与2月15日将另两名涉案人员白某、李某抓获,三人对盗窃玉米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有关部门认定,被盗玉米价值1300元,3人被依法行政拘留15天。
2020年2月14日,卓资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卓镇嘉兴小区院内一凉房被盗,涉案金额3000多元。刑警大队立即赶往案发地进行走访调查,通过三昼夜分析研判、缜密侦查,最终锁定了在卓镇居住的赵某为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捕归案。经询问得知,赵某盗窃的原因主要是为了吸毒,民警抓住这一线索,当即将涉嫌贩卖毒品的程某抓获,并从其身上和住所依法搜查出海洛因(土料子)2包和新瑞克宁(忽悠悠)15克,此2人依法被刑事拘留。
02PART丰镇市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快速破获一起网络造谣案
近日,丰镇市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就查处一起利用某网络直播平台公开以直播的形式扭曲相关事件事实的网络造谣案件。
网络上流传着大量不实言论,集宁区公安分局迅速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事件警情通报,澄清谣言。
接收指令后,丰镇市公安局迅速抽调局网络安全大队精干力量对关于网络捏造坠楼事件开展调查。
经查,丰镇市陈某利用某网络直播平台进行网络销售相关日用产品,为了增加直播号的关注率、点击率,于2020年2月16日在直播ID 21447***3名为“创业小伙616”的直播间讲述坠楼事件,并附加文字标题为《同城进来听,集宁大事件》以此吸引网民眼球。直播期间陈某讲述事件与事实不符、将事实扭曲,言语带有主观臆断。
经询问,造谣违法行为人陈某对自己直播不实信息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之规定,陈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散布谣言行为。
目前,丰镇市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示: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的行为言论也要遵守法律法规,请广大网民自觉抵制谣言,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随意转发,不故意杜撰改编。对故意传播、散布谣言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